非法偷渡出境前往缅北参与赌博 面对民警的劝投 男子一意孤行 拉黑民警及家人联系方式 拒绝回国
仍想做“黄粱美梦”
近日泰和县公安局刑警大队联合工业园区派出所远赴千里、连续作战
成功将涉嫌偷越国(边)境罪的王某亮押解回国有力推进了非法滞留缅北人员劝返工作
<em>▲民警远赴千里将王某亮押解回国</em>
据了解王某亮通过非法途径偷渡至缅甸滞留缅北5年主要从事抵押贷款工作期间,泰和警方多次通过政策感召、亲情感化等方式敦促其回国投案 然而 王某亮却始终以各种理由拒绝回国 甚至中断一切联系 一意孤行选择滞留境外
<em>▲民警上门对王某亮家人做思想工作</em>
5月7日民警通过联络乡贤、拓展渠道突破重重困难顺利将滞留缅北人员王某亮押解回国
<em>▲王某亮被接回后,民警安排家属与其见面</em><em>
</em>因考虑其多年未见过家属民警当即联系其父母和小孩与其见面通过亲情感化和温度执法 王某亮对自己的行为深感愧疚 其表示会全力配合公安机关 并自愿接受处罚
<em> ▲王某亮被泰和县公安局依法处以刑事拘留 </em><em>
</em>目前犯罪嫌疑人王某亮因涉嫌偷越国(边)境罪已被泰和县公安局依法处以刑事拘留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八条【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
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集团的首要分子;(二)多次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或者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人数众多的;(三)造成被组织人重伤、死亡的;(四)剥夺或者限制被组织人人身自由的;(五)以暴力、威胁方法抗拒检查的;(六)违法所得数额巨大的;(七)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犯前款罪,对被组织人有杀害、伤害、强奸、拐卖等犯罪行为,或者对检查人员有杀害、伤害等犯罪行为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二十二条【偷越国(边)境罪】
违反国(边)境管理法规,偷越国(边)境,情节严重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为参加恐怖活动组织、接受恐怖活动培训或者实施恐怖活动,偷越国(边)境的,处一年以上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警方在此正告非法滞留境外人员要清醒地认清形势、珍惜机会尽快回国投案自首争取宽大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