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柬媒消息,10月17日,柬埔寨国家警察总署总监苏通签发公告,正式将近2000辆挂有警用车牌的汽车和摩托车从车辆管理名单移除。
消息指出,首阶段从交警和公共秩序局车辆管理名单移除的车辆(挂有警用车牌)共1947辆,其中包括大巴车1139辆、小型货车162辆以及摩托车646辆。
国家警察总署总监指出,要求表格中出现的中央公共秩序局、交警和公共秩序局、全国省市警察局以及有关单位,从公告签发日起,务必采取行动和依照上述决定有效执行工作。
应提的是,洪玛奈首相于10月15日出席柬埔寨王家军第70旅30周年纪念活动时,再次要求加强对使用军用和警用车牌的汽车管理工作,因为有部分车辆的使用违反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