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经一年多的深入调查和法律程序,泰国最高检察院终于下令撤销对华人章骋(Sunny)及郭蕊的勒索指控。该案编号463/2566,自最初立案以来,便因复杂的证据链和多方当事人的矛盾证词而备受关注。最高检的撤诉决定,也获得了泰国警察总署的同意。
指控起源:复杂的背景和细致的审查
最初的指控来自原告周琼等人,案件由曼谷LumPini警察局立案,指控章骋和郭蕊涉嫌勒索及非法引诱公务人员做出对特定人员有利或不利的行为。案件原本建议移交至反贪污案件办公室进行审查,由特别检察厅第三处依据《刑法》第83条、第143条,以及《刑法修正案(第26版)》第4条展开审理。然而,检方最终裁定,证据不足以支持控诉,两名被告的罪行无法被确凿证明。
矛盾证词与质疑的证据:原告证词的自相矛盾
在调查过程中,原告证人的证词显现出明显的矛盾,不仅各自对案件关键事实有不同表述,且各自的证词存在严重的自利倾向。根据检方的深入审查,即使与案件无直接利益关系的中立证人证词也存在自相矛盾的情况,这让案件审理难以仅凭证词作出公正判断。
更为关键的是,原告所提交的核心证据——微信聊天记录截图和录音,未能通过泰国相关鉴证部门的有效验证。这些证据在法庭上的真实性和有效性受到质疑,检方怀疑其存在伪造的可能,且不足以证明两名被告有罪。
技术鉴定的瓶颈:录音真伪难辨
案件中一项重要证据是原告提供的录音文件。然而,负责鉴定的披帕蓬警中尉在2023年6月18日的证词中指出,泰国警察总署的鉴证部门未能确认这些录音是否通过AI技术伪造,鉴于此,该录音证据在法庭上存有极大争议。原告和调查人员未能提供充足的证据证明录音的真实性,这进一步削弱了案件的证据链。
公共场合的取款照片:证据与逻辑的冲突
案件中的另一关键证据是章骋在曼谷华尔道夫酒店大堂取款的照片。原告声称这笔交易与案件相关,但章骋辩解称当天与原告会面,对方仅是支付了另一原告王云的50万泰铢的律师费,并归还一些私人书籍物品。法庭认为,如果确为非法交易,选择在监控密集的公共场所进行大额现金交易明显不合逻辑。此外,案件记录显示,这一供词与现场证据更为一致,令原告的指控更显薄弱。
原告历史记录:犯罪记录影响证词可信度
审理过程中,周琼的个人犯罪记录被纳入考虑。她曾涉及多起伪造文件、伪造印章和伪证案件,这对其在本案中的证词可信度产生了重大影响。相较之下,被告方提供的证人证词、文件证据和物证不仅更为一致,还得到了政府部门和机构的认证和支持,从而具备更强的信服力。
案件结局:证据不足、控诉撤销
综合所有证据与证词的审查,检方认为本案所依赖的证据无法形成完整的证据链,不足以支持对章骋和郭蕊的控诉。最终,泰国最高检察院决定不予起诉,撤销对两名被告的指控,警方也同步撤销相关调查,案件告一段落。
本案在去年在泰国社会引起轰动,此次撤诉对泰国社会产生了深远的影响,不仅还章骋郭蕊的清白,也彰显出泰国司法体系对证据核实的严谨性和对公正的坚持。